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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館借用辦法
110 會館借用辦法
  費用* 會員優惠價*
上午
09:00 - 12:00
1,500 700
下午
12:00 - 17:00
1,500 700
晚上
19:00 - 22:00
3,000 1,000
晚上
22:00 - 24:00
3,000 1,000
備註 *金額為新台幣。
會務人員加班費及茶水費另計。
  • 借用手續需三天前提出申請,並由一名本會會員具保,經理事長核准,並繳清費用後使用之,不得轉借他人。
  • 會館各項設備,務請愛惜使用,如有損壞,須負賠償之責。
  • 會館借用之先後順序,以本會舉辦之各項會議或活動為優先,其他借用單位得經本會協調安排。
  • 使用會館,其內容應遵守政府法令及社會善良風俗,如有違者,本會得隨時終止其使用。
  • 本辦法經理事會通過後實施,如有未盡事宜,由理事會訂定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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